作者: 时间:2025-12-19 点击数:
财库〔2025〕30号
各中央预算单位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